根据**110千伏外沙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5月19日至2025年05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六路22****中心B26窗口,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0760-****9254
传 真:0760-****74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110千伏外沙输变电工程 |
| 建设地点 | ****神湾镇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110****电站拟建于****工业园,线路位于**市神湾镇、三乡镇。项目总投资10672万,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电站永久占地面积4002平方米,塔基永久占地面积1242平方米,临时占地3500平方米,项目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 |
| 环评机构 | ****地质局****大队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110千伏外沙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