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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保障厅****总局****税务局关于规范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94号)要求,现将申报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5月19日开始,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就业促进工作股反映。联系电话0376-****919。
附件:**县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公示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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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9日
| **县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公示名单 | ||||
|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 1 | ****公司****公司 | 吴合群 | 女 | 413026********0645 |
| 2 | ****公司****公司 | 朱敏 | 女 | 413026********30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