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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扩建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市**区**镇沙头九樵路涤纶厂9号楼之一(住所申报)
建设内容:主要从事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建筑用石加工,扩建后项目年产玻璃板502.65吨和岩板1005.3吨,其中502.65吨玻璃板细分为251.325吨冰晶玻璃板和251.325吨光面玻璃板,1005.3吨岩板细分为502.65吨冰晶岩板和502.65吨光面岩板。
调试日期:2025年5月24日~6月30日
公示期限:2025年5月19日~5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1、****生态环境厅,电话:020-****4264
2、****环境局**分局,电话:0757-****7370
3、****管理所,电话:0757-****3185
4、验收调查单位,电话:158****5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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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