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阳光小区改造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受****的委托,就**县阳光小区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更正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阳光小区改造工程项目
2.采购编号:虞财采购【2025】002号
3. 招标编号:****
二、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8.1 |
预付款 |
预付款金额:中标金额的 / %。 是否要求中标单位提交电子预付款保函:(是£、否R) 电子预付款保函担保金额:等同预付款金额。 电子预付款保函开具:应通****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保函信息与项目关联绑定、自动验真。具体操作参****交易中心2020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公告》 |
现更正为:
| 8.1 |
预付款 |
预付款金额:中标金额的 40 %。 是否要求中标单位提交电子预付款保函:(是£、否R) 电子预付款保函担保金额:等同预付款金额。 电子预付款保函开具:应通****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保函信息与项目关联绑定、自动验真。具体操作参****交易中心2020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公告》 |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8.2 |
付款方式 |
双方签订合同时协商约定。 |
现更正为:
| 8.2 |
付款方式 |
工程开工后,支付合同价的40%的预付款;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工程总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
注: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更正公告在《**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发布。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地 址:**县谷熟镇汤庄村高****活动中心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5****275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河****学院**段路西18号
联系人:郝先生
电话:177****1135
监督单位:**县****办公室
联系地址:****财政局院内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370-****076
发布人:****
2025年5月19日
| **县阳光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第一标段(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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