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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中心二期建设工程
2.标段名称:****中心二期建设工程
3.澄清或修改事项:
第二章 人须知 人须知前附表
11.9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2)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工程设备及专业工程约定:专业工程暂估价(10KV室外强电)为250万元(特别提醒:专业工程暂估价不计税金);
现修改为:
(2)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工程设备及专业工程约定:专业工程暂估价(10kv外线工程)为250万元(特别提醒:专业工程暂估价不计税金)。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该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潜在人以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文件。
4.招标人:****
地址:**市湾沚区行政四号楼二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金工
电话:0553-****04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广场A3座3层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惠惠、胡琴
电话:199****1593、157****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