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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19
为深入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督促各货运源头单位严格落实货运源头超限超载治理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将**县2家相关企业列为我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
| 序号 | 货运源头企业名称 | 企业 地址 | 企业 法人 | 主要货物种类 | 是否安装称重设备 | 是否安装监控视频 | 行业主管单位 |
| 1 | 云****公司 | **省****县诺邓镇杏林村 | 刘健勇 | 混凝土 | 是 | 是 | **** |
| 2 | 华新****公司 | **省**漕涧镇 | 潘世鹏 | 水泥 | 是 | 是 | ****信息化局 |
各货运源头单位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场)关,确保出厂(场)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同时,各属地乡镇、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治超工作职责,强化对货源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行为发生。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