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金****广场1#楼26-27层装饰装修工程跟踪审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市国金****广场1#楼26-27层装饰装修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省****谯区龙蟠街道中都大道1598号15层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振0550-****289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田甜 0550-****519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19日9时00分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 | ||
| 投标费率 | 基本费率1.68‰;审核成果费率4%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贲宗飞 | |
| 证书名称 | 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 | 建【造】112********254 | ||
| 服务期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经审核的审核成果文件止 | ||
| 质量标准 |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 中国****协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的合格标准 和造价服务合同约定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盛****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 | ||
| 投标费率 | 基本费率1.71‰;审核成果费率4%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甘晶晶 | |
| 证书名称 | 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 | 建【造】112********940 | ||
| 服务期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经审核的审核成果文件止 | ||
| 质量标准 |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 中国****协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的合格标准 和造价服务合同约定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锐新****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 | ||
| 投标费率 | 基本费率1.67‰;审核成果费率4%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王金梅 | |
| 证书名称 | 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 | 建【造】111********956 | ||
| 服务期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经审核的审核成果文件止 | ||
| 质量标准 |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 中国****协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的合格标准 和造价服务合同约定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2日 |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评审费:1240元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地址:**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05室,联系人:田甜,联系电话:159****5370。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书面提起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05室,联系人:田甜,联系电话:159****537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