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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石雕的原保护单位为******公司,因公司业务发展方向调整,该公司已于2024年4月注销,我公司决定放弃该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根据《****旅游局关于开展**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的通知》(杭文广旅游非遗〔2025〕1号)文件要求,按照《**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石雕”的保护单位发生变更的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开公示。具体如下:
**石雕于2016年2月入选第六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保护单位为******公司。该单位的法人为王旭。该单位成立于2009年5月,属于民办企业。该单位于2018年8月工商变更增资到1000万,更名为******公司。2024年4月,因业务方向转变,该单位已注销。
经项****办事处与原******公司法人王旭协商,王旭已声明放弃该项目保护单位资格,双方一致同意申请将项目保护单位变****人民政府****办事处。
公示期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2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单位反映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意见须实名,并写明联系地址与联系电话。
受理单位:******体育局公共服务科
通讯地址:****西楼544室
邮政编码:310012
联系电话:0571-****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