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航空港国际陆港片区综合开发项目配套道路联港大道(淮海路-**路)道路工程总承包(EPC) | ||
| 项目编号: | **** | 交易分类: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 监督部门: | ****合实验区建设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 |
|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 --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 |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航空港国际陆港片区综合开发项目配套道路联港大道(淮海路-**路)道路工程总承包(EPC)
2、项目编号:****
3、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合实验区****中心网站》上发布。
二、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依法依规组建,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依法依规组建,成员人数为5人,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评标专家5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标书代写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投标费用及招标代理费”:“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2号)规定,共计贰拾万元整。”
现变更为“投标费用及招标代理费”:“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2号)规定,共计贰拾伍万元整。”
3、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以本次变更公告为准。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变更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合实验区****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航空港区云港路世航之窗A座405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86****581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航空港区省道S102南侧5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56****9958
监督部门:****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 址:****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9628
邮 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