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2028年洛社镇外围骨干河道长效管理项目 | ||
| 品目 | 其他社会服务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19日 15:20 |
| 评审专家名单 | 赵伟达,韩杨,吴志坚,**杰,滕本安 | ||
| 总中标金额 | ¥256.8664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庄维维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0-****398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洛社镇**西路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688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明都大厦1-1501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庄维维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913********8492671 | **市香山路110号14号楼805室 | 95.6(均分制) | ****664元 |
| 服务类 |
| 名称:2025-2028年洛社镇外围骨干河道长效管理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2025-2028年洛社镇外围骨干河道长效管理,包括直湖港、京杭**、锡潥**、锡澄**、万寿河、庙塘桥河、五牧河等7条河道的长效管理,7条河道总长度为47.94公里,河道面积约****649.92平方米。 服务要求: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三、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三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采取“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若上一年度服务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或中标供应商不按投标承诺、合同条款履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并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及考核要求。 |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下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100万元以下为1.5%;中标金额100万-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中标金额的0.8%,打八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2039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洛社镇**西路5号
联系人:朱静
联系电话:0510-****2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庄维维
联系电话:0510-****3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庄维维
电话:0510-****3985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