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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及宁治超办《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治超办〔2025〕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源头治超工作,规范经营行为,切实抓好治理超限超载源头管理长效机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经源头排查,确定****公司等10家源头企业为我县的重点源头监管企业,根据相关要求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5日
监督电话:097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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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