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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县鹤塘镇食用菌优势农产品产业融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古鹤政〔2025〕5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原则同意建设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鹤塘镇食用菌优势农产品产业融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报建编号:350********99602)。
二、项目建设地址:**县鹤塘镇鹤塘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项目分为3个子项目进行建设,各子项目规模如下:
1、优势农产品种植繁育项目:提升改造智慧菇棚100000平方米(合150亩),同时建设灌溉排水系统、机耕路、电力等相关配套设施。
2、特色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造面积22267平方米,****加工厂房10000平方米、****中心5000平方米、冷链仓库7267平方米;同时建设水电等相关配套设施。
3、“农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提升改造农耕文化园+食用菌采摘园15345平方米(合23.02亩),配套建设栈道3000米、改造公厕200平方米等基础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及筹措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26231.1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222.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009.58万元,基本预备费1111.58万元,建设期利息888万元。资****政府专项债券外,其余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八、节能降耗: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九、工程招投标: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十、其他事项: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勘察设计工作,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5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