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如下表:
| 宗地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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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块编号 |
350122-DPQ-L-05(1)号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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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块位置 |
**县敖**路与可门路交叉口东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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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面积 |
10000㎡(合15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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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 |
商业用地(090101/09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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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指标要求 |
容积率(FAR) |
1.0<建筑容积率 3.0 |
| 建筑密度(D) |
D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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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地率(GAR) |
GAR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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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高度 |
建筑高度 5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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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让年限 |
商服用地4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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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及保证金 |
2850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7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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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价幅度 |
人民币50万元的整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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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1、具体规划设计条件及设计要求等详见《关于350122-DPQ-L-05(1)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函》(连自然资函〔2025〕161号)。 2、零售商业用地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60%,不低于1%。 3、该地块出让后仅可整体进行登记、转让(或销售),不可分割登记、转让(或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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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印花税(竞得人负责缴交部分)、地价评估费(1.6772万元)及规划调整费(5万元)不含在地块地价内,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要有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本公告内容与拍卖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竞买申请人可于2025年6月3日09时至2025年6月9日16时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s://fzsggzyjyfwzx.cn/FZ)网络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承诺函、等相关申请文件(建议竞买申请人在竞买申请截止前2天上传申请文件,预留审核、补件时间,在竞买申请截止后,竞买申请人无法再补交材料,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将无法参与竞买)。申请人按照要求足额缴****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间适当提前)。
四、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在**县注册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法人从事项目开发建设(竞得人已在**县注册相应资质的企业法人除外),并确保在**县税务部门依法纳税;竞得人可优先委托在**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并在**县依法纳税。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9日,提前到**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账号注册(若是联合竞买的,各方均需注册账号),详细使用说明可到**市公共**交易网(https://fzsggzyjyfwzx.cn)--下载中心下载土地系统操作流程说明查阅,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所有竞买意向者可于2025年6月3日09时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注册账号,下载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9日下午4时。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5年6月11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连****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举办。标书代写
七、****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连****服务中心(**县文笔路1****中心)
联系电话:0591 ****7083 ****6469
联 系 人:吴先生、李先生
1.开户单位:连****服务中心
开户行:****银行**县支行
账 号:1402 0601 2960 0017 669
2.开户单位:连****服务中心
开户行:****公司****支行
账 号:8111 3010 1220 0393 783
3.开户单位:连****服务中心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3505 0161 6707 0000 0894
数字人民币账号:005********1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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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