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医技综合楼扩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第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4月23日
更正事项:结果公告
更正内容:(一)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0 因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而废标 包号:14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岸区铜元局街道**大道2号1栋2单元40-5号 中标(成交)金额: ****000元 (二)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 2025年5月19日
中标结果变更原因: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后法定质疑期内,分包10的投标人重****公司和分包14的投标人****分别对相关分包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提起质疑。重****公司质疑分包10的中标人重****公司所投产品部分实际技术参数不能满足招标要求,重****公司在其送交采购代理机构的《回复函》中承认其所投产品相关技术参数确实不能满足招标要求,故重****公司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为无效投标。因分包10仅有3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剩余合格投标人数量不满足法定数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分包10本次采购废标,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本分包采购活动。****质疑分包14的中标人**重药****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麻醉机”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所载“规格、型号”与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投标产品规格型号不符以及多项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要求,经采购人核查,**重药****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麻醉机”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所载“规格、型号”确与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投标产品规格型号不符,故其不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所投所有产品均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提供相应的证书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为无效投标。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另行确定原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分包14的中标人。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市三峡库区自然疫****研究所)
采购经办人:肖尧
采购人电话:182****1866
采购人地址:**市**区汉丰街道**街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经办人:洪齐
代理机构电话:023-****2287
代理机构地址:**市**区云枫街道巴渠街90号B区四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尧
项目联系人电话:182****1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