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中心 项目 | ****开发区口腔医院以东、**街以西、环城南路以北、四联路以南 | **** | 《**市医****医疗机构设置“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到2025年,医疗卫生**总量和服务能力实现双提升,优质医疗服务布局更加均衡,医疗**利用效率快速提升,群众就医感受持续改善,逐步建立起与经济发展水**居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密切协作、城乡协调、运行高效、整体智治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心辐射带动效应初步显现。 为缓解**市三江街道辖区约15个社区居民日常就医及康复需求,****决定投资46997万元,****医院以东、**街以西、环城南路以北、四联路****医疗中心项目。《****中心初步设计》(2024年9****大学****公司完成编制,2024年10月通过评审),根据初步设设计文件,****医疗中心****中心两部分,占地面积13265.84m2,总建筑面积34596.57m2,建成后可新增床位99张,可极大缓解三江街道居民就医需求。 | / |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策规定,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保资金的投入,项目在未通过环保验收前不投入正式生产。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政府下达的环境污染整治任务。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处理好与群众的关系,如遇矛盾不可调和时,我公司将立刻停产。 | 1、大气环境:(1)污水站废气DA001-氨、硫化氢-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新改扩建二级排放标准;(2)食堂油烟DA002-油烟-油烟净化器-《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3)检验废气DA003-NMHC-由竖井引至屋面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4)汽车尾气DA004-DA006-CO、NOX、HC、-由竖井引至屋面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 2、水环境:(1****中心废水排放口DW001-流量、pH、CODCr、NH3-N、SS、BOD5、粪大肠菌群、动植物油-食堂废水经格栅隔油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消毒”处理后纳管排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相关要求;(2****中心废水排放口DW002-流量、pH、CODCr、NH3-N、SS、BOD5、粪大肠菌群、动植物油-医疗废水、喷淋塔废水经“化粪池+格栅调节+A/O+MBR+消毒”工艺处理后纳管排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相关要求 3、声环境:厂界四周-降噪、基础减振、风口消声、建筑物隔声等措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体废物:(1)医疗废物、废包装材料、污泥、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2)中药渣外送综合利用;(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6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5年5月19日
联系人:****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9-****6102
传真:0579-****6916
通讯地址:**市李渔路17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