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法律文书集约送达服务):
| **** | **市**区天**路155号,157号,159号13楼 | 1,050,000.00元 |
合同包1(****法律文书集约送达服务):
服务类(****)
| 1-1 | 速递服务 | ****法律文书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 按合同约定 | 按合同约定 | 2025年全年或者累计结算服务费达到105万元,以先到者为准 | 按合同约定 |
陆明皓(采购人代表)、明邦祥、王倩
| 1 | ****法律文书集约送达服务 | 3.5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法律文书集约送达服务):
| **** | 通过 | 通过 | 1,050,000.00元 | 1,050,000.00元 | 1 | 1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该采购项目服务特殊,根据《邮政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专营的目的是保障国家安全和通信秘密,保护个人隐私。《邮政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机关公文。”法院受理案件的开庭传票、证据、判决书、裁****机关公文类别。目前法院邮政速递委托单位为中国邮政****公司****公司,为国有邮政企业,有着成熟的寄递网络及查询回执系统,****法院案件材料速递业务条件的仅中国****公司****公司,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单一性来源进行采购。
名 称:****
地 址:**市**区城郊街河滨北路628号
联系方式:020-****7775
名 称:****
地 址:**市**区进港大道12****广场A座1708房
联系方式:020-****0907
项目联系人:姚工
电 话: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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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