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发改环资审字〔2025〕98号
关于**区**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和缓冲带
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区**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和缓冲带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办公室 ****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中央财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财办资环〔2025〕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稳定提升**江流域水质,从源头降低污染风险,依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251号)、《**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赣发改投资〔2022〕214号)和康府办字〔2019〕13号等文件精神,同意建设**区**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和缓冲带修复项目(项目代码:****),并原则同意《**区**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和缓冲带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项目建设方案。
项目单位为:****。
二、建设地点:**区朱坊镇土石村、荷树村,**镇圩镇、**村、上蒙村、腊树村。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生态缓冲带修复0.76ha,**污水处理设施12处共970m3/d、配套 DN200-DN400污水管63km及DN160户管61km。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8个月。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737.1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3111.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8.84万元,预备费276.8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财政资金3337.1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00万元。
六、项目招标组织形式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规定,核准项目招标事项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七、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以“学院”、“中心”等名义设置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按《****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登录在线审批平台报备项目建设基本信息。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5年4月14日
附表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代码):****
| 内容 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备注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估算投资37.34万元 | ||||||
| 设计 | 核准 | 估算投资62.23万元 | ||||||
| 建设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估算投资3111.49万元 | ||||
| 监理 | 核准 | 估算投资68.02万元 | ||||||
| 主要设备 | ||||||||
| 其他 | 核准 | 估算投资458.08万元 | ||||||
审批部门的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必须招标事项,请编制招标方案(文件)报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审查,按照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计划、招标公告等信息。
核准单位(盖章)
2025年4月14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