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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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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2025)3110****铝锭、叉车及覆膜砂3项资产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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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国资 |
国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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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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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4-****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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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描述 |
挂牌价格为不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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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物类别 |
废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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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2025)3110****铝锭、叉车及覆膜砂3项资产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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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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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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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查勘安排 |
1、现场勘查时间统一为:2025年5月22日上午9点,过期不候。
勘察现场联系人:路宗磊 联系方式:130****7042 2、****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章,如个人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现场勘查确认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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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 ||||
| 转让底价 |
4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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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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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现场勘查时间统一为:2025年5月22日上午9点,过期不候。
勘察现场联系人:路宗磊 联系方式:130****7042 2、****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章,如个人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现场勘查确认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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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 |
1、转让资产的数量、质量、型号、性能等信息与清单出现偏差,均以现场勘查实物为准。
2、物资搬迁、转运过程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给转让方造成任何损失,需受让方照价赔偿或免费恢复。 3、所有转让价格均为不含税价(增值税税点13%)。 4、叉车资产转让方不负责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及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和承担。 5、所有物资拍卖价格均不含备件和备件等附件。 6、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必须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合同签订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入到沈交所指定帐户,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7、交易合同签订,受让方缴纳全额价款,视为受让方同意接收转让物资,受让方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转移工作,无正当理由,超过转让时限,转让方有权对资产进行转移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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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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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13.59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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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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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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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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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信息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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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延展,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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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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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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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元) |
4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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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元)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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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起始价报价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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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报价周期(秒) |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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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2025-05-19 16: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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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2025-05-27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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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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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单位名称 |
****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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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件名称 |
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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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附件材料 |
现场踏勘确认单.docx 铝锭、叉车及覆膜砂类资产明细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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