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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委托,于2025年5月29日-30日对“****林场3处人工红松果林、4处天然红松果林,四道林场1处天然红松果林承包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对原公告做如下澄清:
原公告中“二、拍卖相关事项”中增加第9条、第10条,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增加内容如下:
9、竞买人须向拍卖人索要委托方出据的“《人工红松果林球果销售采收协议》、《天然红松果林球果销售采收协议》” (请在本公告下方附件内下载上述两个协议),详细阅读协议内容,对协议中所有条款无异议方可参加拍卖。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人工红松果林球果销售采收协议》、《天然红松果林球果销售采收协议》”时,须向委托方缴纳成交总金额10%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协议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
10、委托方有权对《人工红松果林球果销售采收协议》指定区域内的人工红松果林,按林业主管部门批复的调查设计开展抚育采伐、病虫害防治、清林割灌等生产经营活动,不视为委托方违约,买受人不得阻止或要求赔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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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