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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1********067004N | 建设单位法人:魏春莹 |
| 尤朝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省**市**县**南大街168号 |
| 江江河**段2022年度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16.37142,116.3753,116.38285,116.38518,116.38811,116.39337,116.39626 纬度: 37.85586,37.85649,37.86577,37.86754,37.86897,37.87409,37.87774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26 |
| 阜行审环表〔2024〕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505.91 |
| 7.51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1********067004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11********067004N | 验收监测单位:/ |
| / | 竣工时间:2024-11-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3-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4-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331B8Auz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江江河**段2022年度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内容:清理整治江江河**段16.44km,治理范围为上游段:为****界至张桥闸(桩号78+350~81+774),段长3.424km,下游段:为刘守桥至****界(桩号90+174~103+190),段长13.016km。本次拆除重建桥梁2座,为董庄桥和周桥桥。均与江江河正交,结合当地现有道路现状及使用要求,单座桥长78.0m,桥面总宽6.6m。在河道两侧、跨河桥梁、过村河段等布置安全警示牌,共设置安全警示牌50个。 | 实际建设情况:江江河**段2022年度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内容:清理整治江江河**段16.44km,治理范围为上游段:为****界至张桥闸(桩号78+350~81+774),段长3.424km,下游段:为刘守桥至****界(桩号90+174~103+190),段长13.016km。本次拆除重建桥梁2座,为董庄桥和周桥桥。均与江江河正交,结合当地现有道路现状及使用要求,单座桥长78.0m,桥面总宽6.6m。在河道两侧、跨河桥梁、过村河段等布置安全警示牌,共设置安全警示牌50个。大董桥路面与两侧路面高差较大,需填筑土方1402.50m3,江江**侧需拆除3.5m宽水泥路170m,修建4m宽水泥路170m;江江**侧需填筑土方110m3,拆除及修建3.5m宽引路55m,3m宽引路70m、原过路管涵增加**DN800混凝土管30m。 |
| 大董桥拆除重建工程位于江江河桩号95+115处,此处河道现状左岸为村庄道路、宅基地高程为11.00左右,右岸为田间混凝土道路高程为11.50左右,设计桥梁路面高程为12.64,因桥梁需满足河道过水能力,所以桥梁高程不予调整,经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研究决定桥梁两侧增加混凝土引道工程。大董桥路面与两侧路面高差较大,需填筑土方1402.50m3(经测量:需填土面积1650㎡*平均填土深度0.85m),江江**侧需拆除3.5m宽水泥路170m,修建4m宽水泥路170m(做法:两步三七灰土15cm厚、C35混凝土路面18cm厚)、拆除及砌筑砖围墙70m宽0.24m高2.2m,**宣传墙一处;江江**侧需填筑土方110m3(经测量:需填土面积220㎡*平均填土深度0.5m),拆除及修建3.5m宽引路55m,3m宽引路70m(做法:两步三七灰土15cm厚、C35混凝土路面15cm厚)、原过路管涵增加**DN800混凝土管30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渠道工程 (1)导流排水:施工段内应分段设置临时围堰,并用水泵排至下游围堰外,保证非汛期施工安全。 (2)河道清淤:本工程渠道清淤采用挖掘机开挖,辅以推土机推推平等方法。桥下清淤拟采用小型无尾履带挖掘机进行掏挖。建筑物附近开挖采用人工辅以机械。 2、桥梁工程 本项目首先对既有桥梁进行拆除工作,拆除时根据既有桥梁上部结构情况,将上部结构整体或者局部采用起重机等机械拆除,再将桥墩破碎拆除,最后开挖、清理基础。拆除结构后进行**桥梁工作。**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预制梁,下部采用柱式墩,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 3、附属设施警示牌主要在村庄、桥梁、闸涵、排水口等显著位置及沿两岸设置安全警示牌,共计50个。 | 实际建设情况:1、渠道工程 (1)导流排水:施工段内应分段设置临时围堰,并用水泵排至下游围堰外,保证非汛期施工安全。 (2)河道清淤:本工程渠道清淤采用挖掘机开挖,辅以推土机推推平等方法。桥下清淤拟采用小型无尾履带挖掘机进行掏挖。建筑物附近开挖采用人工辅以机械。 2、桥梁工程 本项目首先对既有桥梁进行拆除工作,拆除时根据既有桥梁上部结构情况,将上部结构整体或者局部采用起重机等机械拆除,再将桥墩破碎拆除,最后开挖、清理基础。拆除结构后进行**桥梁工作。**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预制梁,下部采用柱式墩,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 3、附属设施警示牌主要在村庄、桥梁、闸涵、排水口等显著位置及沿两岸设置安全警示牌,共计50个。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废气:项目为有效控制施工期间的扬尘影响,采取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采用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物料运输车辆密闭措施,洒水抑尘措施,设置垃圾存放点等措施。 施工期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来源主要为导流排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施工工区化粪池处理,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做农肥,不直接排入环境水体。 施工期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是施工机械,施工周期相对较短且严格控制施工时段。 施工期固废: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土方、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清基、围堰拆除土方优先用于回填,未被利用的土方以及清淤泥土在临时堆土场内摊晾后,转运至弃土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外运至建筑垃圾再生企业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日产日清。 施工期生态环境:对于农业熟化土壤要分层开挖、分层埋放、分层复原,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农田复垦和植被恢复;施工期避开暴雨洪水季节,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设备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河道,进行施工导流,保证干场作业,降低施工对水体的扰动。 运营期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不排放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运营期噪声: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影响。 运营期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不设劳动定员,不产生生活垃圾。 运营期生态环境:运营期恢复原有的地形地貌景观、恢复原土地利用现状,恢复植被覆盖度及周边生态环境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废气:1)施工时施工现场四周设置了围挡,施工工地的施工废水、泥浆已设置沉淀池等设施,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清除,杜绝随意排放。2)施工期安排合理,施工现场建立了现场保洁制度,有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做到了工完场清,及时洒水清扫等措施;3)施工单位建立了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相关知识的培训教育;4)施工现场临时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采取了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降尘措施,严禁裸露;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采用密闭车斗或罐车,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未产生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等情况;5)施工现场采取了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物料运输车辆密闭,采用了洒水并吸尘的措施。 施工期废水:施工期生活废水及生产废水均合理处置,不外排。 施工期噪声:1)采用了低噪音、振动小的设备,施工期间注重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操作合理,施工机械状态良好;2)施工现场布置合理,位置相对固定的高噪声设备布置在施工场地远离敏感点的区域;3)运输车辆在穿过附近居民点时,严格控制了车速、禁鸣,车辆维护及时,减轻了交通运输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固废:1)施工人员产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与生活点的垃圾收集装置,而后定期清运;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及弃土石及时按要求清运到指定地点;3)施工过程中塔基基础开挖产生的表土分成堆放,待基础浇筑完成后回填用于植被恢复或用于低洼处填埋用于基面平整。 施工期生态环境:通过控制施工范围、加强管理、尽快恢复植被、建设水保工程等措施可减弱工程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根据本次现场调查,渠道工程、桥梁工程及临时占地处的植被恢复良好。 运营期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不排放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运营期噪声: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影响。 运营期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不设劳动定员,不产生生活垃圾。 运营期生态环境:运营期恢复原有的地形地貌景观、恢复原土地利用现状,恢复植被覆盖度及周边生态环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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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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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 | 生活污水经施工工区化粪池处理,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做农肥,不直接排入环境水体 | / | |
| 2 | 沉淀池 | / | 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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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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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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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农业熟化土壤要分层开挖、分层埋放、分层复原,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农田复垦和植被恢复;施工期避开暴雨洪水季节,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设备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河道,进行施工导流,保证干场作业,降低施工对水体的扰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通过控制施工范围、加强管理、尽快恢复植被、建设水保工程等措施可减弱工程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根据本次现场调查,渠道工程、桥梁工程及临时占地处的植被恢复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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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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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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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