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县2024年度第五批次村镇建设项目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05-19 17:53 至 2025-06-03 17:53 | |||
| 行政区划 | **自治区-**市-**县 | 地块面积(m2) | 5146.36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县吉塘镇亚许村 | |||
| 经度 | 97.423340 | 纬度 | 30.62652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11-27 至 2024-11-30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杨亚芳 | 单位联系电话 | 183****1806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杨亚芳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3****1806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孙彬洋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1****2562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县烟多中路1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地块三位于**县吉塘镇玉许村,调查面积为5146.36m2。距离吉塘镇场南西侧约14.3km;由吉塘 镇场镇出发至该地块有村道直达,交通较为便利。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图(来源:**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显示,地块三现状为旱地(编号:0103****基地(编号:0702)及灌木林地(编号:0305),现状该地块已经建成吉塘镇亚许村易地搬迁点,建设内容为1层砖混房屋,共计14栋,用于安置该村14户83人。 地块四位于**县宗沙乡热觉村,调查面积为1090.83m2。该地块位于**县县城100°方向,距离**县县城直线距离约60km,****政府西北侧约8.40km处,附件有水泥路,交通较为方便。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图(来源:**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显示,地块四现状为水浇地(编号:0102)及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编号:08H1),现状该地块已建成热觉村村级活动场所。 地块五位于**县香堆镇热孜村,调查面积为656.44m2。该地块位于**市**县香堆镇南东向70°,约16km处哈松曲右岸阶地,区内有村道直达,交通较为便利。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图(来源:**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显示,地块五现状为水浇地(编号:0102)、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编号:08H1)及农村道路(编号:1006),现状该地块已建成热孜村村级活动场所。 地块三现状已经建成了吉塘镇亚许村安置点,地块四及地块五等2个地块****活动中心的建设,参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地块三属于居住用地中的三类城镇住宅用地(代码:070103),地块四及地块五等2个地块属于****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代码:0704)。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3个调查地块历史上及现状均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物质储存与输送;不存在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不存在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工业废气污染,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地块周边无工业企业,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3个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分布有为居民区、农田、地表水体、学校等敏感目标;历史及现场踏勘均未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痕迹;3个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无工业企业,不存在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综上,项目实施过程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2020年6月24日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中就“关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扩大化问题的回复”答复意见的要求开展。经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可得出如下结论: 3个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满足居住用地中的三类城镇住宅用地(代码:070103****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代码:0704)的需求,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活动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