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经开区创新产业园A11展厅软装施工肥西经开区创新产业园A11展厅软装施工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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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经开区创新产业园A11展厅软装施工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16日

二、澄清信息

事项:□磋商公告 √磋商文件 □磋商结果

澄清内容:

疑问一:招标文件第93页,响应格式存在“1-2 分项报价表”,但招标附件未提供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方案,是否投标时可以不需提供分项报价表,只填费率

回复:不需提供分项报价表,只填费率;据实结算。

疑问二: 2、《最后承诺报价表》是否在开标当**待代理发起报价,然后再由供应商在线上单独填写、递交是否不用编制在响应文件中标书代写

回复:“注:1.本页《最后承诺报价表》不接受到磋商现场填写,由参审单位报价并制作在响应文件内。《最后承诺报价表》的价格不得高于《报价表》的价格。若《最后承诺报价表》的价格高于《报价表》的价格或《最后承诺报价表》未报价,均以《报价表》的报价视为其最终报价。标书代写

2.参审单位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最后承诺报价表》(第 2 次报价书)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唱标信息与《最后承诺报价表》(第 2 次报价书)不一致的,以《最后承诺报价表》(第 2 次报价书)为准。标书代写

3.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参审单位在填写最后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后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清单中全部分项工程量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而不考虑措施项目清单和规费税金清单的金额改变。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澄清日期:2025年5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上****商行20楼

联 系 方 式:0551-****5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7室

联系方式:0551-****5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0551-****5007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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