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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管
本报讯 日前,****财政局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需求编制、履约验收、结果应用等环节着力破解需求管理不精准、履约验收不专业等难题。****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合规向绩效导向深化,助推政府采购更加规范高效。
《通知》提出,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要求成立由业务、技术、财务等多部门组****小组,确保需求合法、合规、合理。针对预算金额在6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3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以及技术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采购人需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项论证,形成书面报告存档备查。预算主管部门需加强对下属单位需求编制的指导和监督,从源头防范采购风险。
在履约验收环节,《通知》明确,采购人作为第一责任主体,****小组,对重大项目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或专业机构参与验收。****政府公共服务项目需邀请服务对象评价,验收结果实行签字终身负责制。专业技术项目需由资质机构出具检测报告,验收结果须在5个工作日内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为强化结果应用,《通知》明确,将履约验收结果与供应商信用评价挂钩,采购人在验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公开评价供应商履约情况。对转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及时通报财政部门并记入信用记录,作为后续采购活动的重要参考。同时,《通知》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将需求管理和履约验收纳入内控机制,定期自查自纠;****财政局需组织专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实务能力。通过全链条监管,**市构建起“需求科学、验收严格、评价公正”的政府采购管理体系。
(郭学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