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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904647Q | 建设单位法人:付友明 |
| 付友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省**市****工业园 |
| 年产1000万套农业节水灌溉器材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6.633333 纬度: 38.799444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06 |
| 大环审〔2024〕110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904647Q001W |
| 2025-03-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52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904647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1********904647Q | 验收监测单位:真维(**)****公司 |
| ****1003MA0A4P4950 | 竣工时间:2025-03-01 |
| 2025-03-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5-07 |
| 2025-04-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小智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设计总投资11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2.6%。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1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2.6%。注塑成型机环评100台,挤出成型机环评20台粉碎机4台。塑胶改性造粒机环评5台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设计总投资11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2.6%。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1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2.6%。注塑成型机50台,挤出成型机环评5台粉碎机4台。塑胶改性造粒机环评1台。 |
| 注塑成型机环评100台,实际50台。挤出成型机环评20台,实际5台。塑胶改性造粒机环评5台,实际1台。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混料、上料:注塑件原辅料为PP、PE、PVC和色母,按照产品要求将相应原辅料负压吸入混料机内搅拌均匀后,通过闭管道输送至注塑机的料口。该工序密闭操作且原料均为颗粒状,不会产生粉尘。 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噪声N1。 ②注塑:根据客户对产品要求,采用相应材质塑料颗粒作为原料、更换相应模具进行生产,将料箱中的塑料粒子输送至注塑机,电加热使其熔融(采用PP颗粒作为原料时温度约为140-150℃,采用PE、PVC颗粒作为原料时温度约为180-200℃),熔融的物料经螺杆设施加压,经延伸式喷嘴进入模具内成型。 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注塑工序有机废气G1、设备噪声N2以及废边角料S1。 ③冷却成型:设备冷却采用循环水冷的方式。注塑成型完成后,启动冷却水泵,利用循环冷却水对注塑成型件进行降温,使其最后定型,然后将成型件自模具内取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④检验:取出成品,经检验合格品包装入库。 该工序产生不合格品S2。 ⑤粉碎:人工检测产品外观等是否合格,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和废边角料进行粉碎,回用于生产。 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废气G2、粉碎机噪声N3以及固废S3。 ①混料、上料:根据不同塑料管产品要求,将袋装原材料**度PE颗粒、色母粒人工拆袋,放置料桶中,经高速混料机加盖后进行搅拌,将原料混合均匀后输送至塑胶改性造粒机。 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设备噪声N4。 ②改性造粒:混合均匀的物料通过管道进入塑胶改性造粒机,温度控制在180℃左右,加热时间约为2-3min。改性过程确保原料呈熔融状态,并由螺杆的推力持续不断地将熔融料从模口挤出,挤出料呈条状。挤出的树脂条在冷却水槽内冷却,冷却后的树脂条,经切粒造粒成型后通过密闭输送至挤出机的料口进行挤出作业。 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废气G3和设备噪声N5。 ③挤出:挤出机分为3个区段:固体输送、真空熔融、熔体输送区。混料由进料桶进入挤出机前,需采用电加热对挤出机进行预热,固体输送区的料筒温度控制在100~140℃;随后混料进入真空熔融区,温度控制在170~190℃,此时混料变为熔融状态;熔体随后进入输送区,温度约160~180℃,熔体在旋转螺杆作用下被推向机头进入模具中。为了排除螺杆旋转时摩擦产生的多余热量,挤出机需要加水间接冷却。物料的加热温度均未达到相应的分解温度,因此项目使用的原辅料不会发生分解。 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挤出工序有机废气G4、设备噪声N6以及废边角料S4。 ④冷却成型:挤出后的塑料件通过真空定型装置定型,经冷却水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⑤检验、包装入库:取出成品,经检验合格品包装入库。 该工序产生不合格品S5。 ⑥粉碎:人工检测产品外观等是否合格,检验不合格的塑料产品和废边角料进行粉碎,回用。 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废气G5、固废S6以及设备噪声N7。 | 实际建设情况:①混料、上料:注塑件原辅料为PP、PE、PVC和色母,按照产品要求将相应原辅料负压吸入混料机内搅拌均匀后,通过闭管道输送至注塑机的料口。该工序密闭操作且原料均为颗粒状,不会产生粉尘。 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噪声N1。 ②注塑:根据客户对产品要求,采用相应材质塑料颗粒作为原料、更换相应模具进行生产,将料箱中的塑料粒子输送至注塑机,电加热使其熔融(采用PP颗粒作为原料时温度约为140-150℃,采用PE、PVC颗粒作为原料时温度约为180-200℃),熔融的物料经螺杆设施加压,经延伸式喷嘴进入模具内成型。 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注塑工序有机废气G1、设备噪声N2以及废边角料S1。 ③冷却成型:设备冷却采用循环水冷的方式。注塑成型完成后,启动冷却水泵,利用循环冷却水对注塑成型件进行降温,使其最后定型,然后将成型件自模具内取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④检验:取出成品,经检验合格品包装入库。 该工序产生不合格品S2。 ⑤粉碎:人工检测产品外观等是否合格,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和废边角料进行粉碎,回用于生产。 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废气G2、粉碎机噪声N3以及固废S3。 ①混料、上料:根据不同塑料管产品要求,将袋装原材料**度PE颗粒、色母粒人工拆袋,放置料桶中,经高速混料机加盖后进行搅拌,将原料混合均匀后输送至塑胶改性造粒机。 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设备噪声N4。 ②改性造粒:混合均匀的物料通过管道进入塑胶改性造粒机,温度控制在180℃左右,加热时间约为2-3min。改性过程确保原料呈熔融状态,并由螺杆的推力持续不断地将熔融料从模口挤出,挤出料呈条状。挤出的树脂条在冷却水槽内冷却,冷却后的树脂条,经切粒造粒成型后通过密闭输送至挤出机的料口进行挤出作业。 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废气G3和设备噪声N5。 ③挤出:挤出机分为3个区段:固体输送、真空熔融、熔体输送区。混料由进料桶进入挤出机前,需采用电加热对挤出机进行预热,固体输送区的料筒温度控制在100~140℃;随后混料进入真空熔融区,温度控制在170~190℃,此时混料变为熔融状态;熔体随后进入输送区,温度约160~180℃,熔体在旋转螺杆作用下被推向机头进入模具中。为了排除螺杆旋转时摩擦产生的多余热量,挤出机需要加水间接冷却。物料的加热温度均未达到相应的分解温度,因此项目使用的原辅料不会发生分解。 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挤出工序有机废气G4、设备噪声N6以及废边角料S4。 ④冷却成型:挤出后的塑料件通过真空定型装置定型,经冷却水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⑤检验、包装入库:取出成品,经检验合格品包装入库。 该工序产生不合格品S5。 ⑥粉碎:人工检测产品外观等是否合格,检验不合格的塑料产品和废边角料进行粉碎,回用。 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废气G5、固废S6以及设备噪声N7。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注塑工序有机废气:集气罩(带软帘)+1套两级活性炭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DA001;②改性造粒、挤出工序有机废气:集气罩(带软帘)+1套两级活性炭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DA002③粉碎工序粉尘:集气罩+1套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DA003。 | 实际建设情况:①注塑工序有机废气:集气罩(带软帘)+1套两级活性炭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DA001;②改性造粒、挤出工序有机废气:集气罩(带软帘)+1套两级活性炭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DA002③粉碎工序粉尘:集气罩+1套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DA003。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不得建设未在报告表中说明的排放污染物的设施,不得有其它污染物排放,不得随意改变生产工艺和产品规模、种类,如该项目的生产工为、生产规模、产品性质、种类及周里环境等发生交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报,未经批准不得另行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不得建设未在报告表中说明的排放污染物的设施,不得有其它污染物排放,不得随意改变生产工艺和产品规模、种类,如该项目的生产工为、生产规模、产品性质、种类及周里环境等发生交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报,未经批准不得另行建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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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05 | 0.205 | 0 | 0 | 0 | 0.41 | 0.205 | / |
| 1 | 注塑、改性造粒工序产生有组织非甲烷总烃由2套集气罩(带软帘)+两级活性炭装置+2根15m高排气筒处理。 | 颗粒物《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9中标准限值。VOC《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要求,若去除效率达不到相关要求,同时执行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符合**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同时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 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由集气罩+1套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处理 | (1)有组织废气:该企业注塑工序有机废气排放口出口DA001(P1)、挤出工序有机废气排放口出口DA003(P2)中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结果同时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GB31572-2015表5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排放限值要求;注塑工序有机废气排放口出口DA001(P1)、挤出工序有机废气排放口出口DA003(P2)中臭气浓度的监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粉碎工序粉尘废气排放口DA002(P3)中低浓度颗粒物的监测结果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GB 31572-2015表5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该企业厂界上风向(G1)、下风向(G2)、下风向(G3)、下风向(G4)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厂界上风向(G1)、下风向(G2)、下风向(G3)、下风向(G4)中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厂界上风向(G1)、下风向(G2)、下风向(G3)、下风向(G4)中总悬浮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GB31572-2015表9标准排放限值要求;注塑车间门口(G5)、挤出车间门口(G6)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同时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 1 | 设置在厂房内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 设置在厂房内 | 夜间:49、昼间:60 |
| 1 | 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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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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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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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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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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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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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