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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S10**(**)至**高速公路**至**段(一期工程)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弃土场补充)报告书的批复 | ||||
| **** | 发布日期2025-05-19 | 文号甘水水保发〔2025〕197号 | ||
| **水利厅 | ||||
****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S10**(**)至**高速公路**至**段(一期工程)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弃土场补充)报告书的请示》(州交字〔2025〕15号)收悉。我厅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了技术评审,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弃土场补充报告书。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该弃渣场补充报告书设计的弃渣场位置和数量。一期工程实际设置弃渣场共9处,占地面积42.64公顷,弃渣总量272万立方米,全部为新增。
二、基本同意弃渣场设置方案及措施布设。请据此进行工程设计和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各项防护措施。
三、基本同意本次补充设计的9处弃土场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884.59万元。
四、其他仍按《S10**(**)至**公路**至**段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甘水利水保发〔2017〕45号)执行。建设单位要尽快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利厅报备。
五、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守法意识,水土保持方案一经批准严格执行,及时履行变更手续,避免发生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
六、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及时发现问题并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对存在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依法严格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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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