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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市**县青溪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道路及护坡损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市**县青溪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道路及护坡损毁修复项目)立项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市**县青溪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道路及护坡损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概算。项目建设内容为对祝丰村、上坪沙村、虎市村等村长约1公里道路及护坡损毁进行修复,道路路面宽约4米;桃林村长约2公里、路面宽约5米道路进行改建等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县青溪镇祝丰村、上坪沙村、虎市村、桃林村。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9-441422-20-01-126649。
二、经审查,项目总投资为873.2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64.68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91.53万元,三类费用17.08万元。资金来源为除争取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三、项目拟建设工期:9个月。
四、项目招标: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非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商。
五、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六、劳务报酬:预计可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175人,其中普工94人、砼工40人、钢筋工14人、支模工15人、架子工6人、机械工6人,劳务报酬普工150元一天,砼工200元一天,钢筋工200元一天,支模工200元一天,机械工350元一天,预计发放劳务报酬234.36万元。
七、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此 复
附件:**市**县青溪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道路及护坡损毁修复项目)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县纪委、县财政局、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