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价资料应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
(1)报价函:必须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报价函、报价清单均需盖章,报价前如有疑问请报价单位联系采购方,确认报价物品详细要求,避免出现报价偏差,影响报价结果。
(4)报价资料在签字盖章后,扫描整合成pdf文件上报至铁建云采报价大厅,pdf报价文件按照“供应商名称-报价函”命名。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买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物资实际数量以卖方运输到现场经买方验收合格为准。
5.质量要求:供货方提供的合同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15内天分批次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省**市**县**镇。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1)结算方式: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固定价结算,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风险自担。
(2)货款支付比例:办理结算手续之后,待乙方按照甲方财务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开具之日起10日内交予甲方合同经办人,甲乙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60日之内,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总价款的70%,120日之内付至该批货款的95%,剩余5%货款180日内付清。
(3)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其他金融产品(贴息费用双方**协商承担)。
9.履约担保:中标人签订合同须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银行保函。担保额度:占合同暂定含税总额的5%。担保期间:至合同履行结束。
10.报价有效期:6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