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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路51号三楼-1、51号三楼-2的房产三年租赁使用权更正公告
对《拍卖公告》中第二条注意事项中第3项报名截止时间内容更正如下:标书代写
原登载内容:“竞买人须认真阅读《****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电子竞价操作规程》及《国有产权交易电子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按照“国有产权交易电子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2.2操作,并在2025年4月29日下午4点前缴纳参拍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现更正为:“竞买人须认真阅读《****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电子竞价操作规程》及《国有产权交易电子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按照“国有产权交易电子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2.2操作,并在2025年5月29日下午4点前缴纳参拍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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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