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5年广播电视“两率提升工程特困群体有线电视信号传输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5年广播电视“两率”提升工程特困群体有线电视信号传输服务采购项目、 1项、 预算金额 1,18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要求,保障特殊困难群众、优抚对象享受公共文化权益,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切实提高**新闻主流媒体覆盖面,传递好党委、政府的声音,更好地引导群众、服务群众。根据《****电视局 ****民政厅 ****联合会的通知》(川广发〔2024〕55号)、****委员会第32次会议纪要、《****宣传部 ******旅游局的通知》(南委宣发〔2022〕25号)文件要求,实施**县2025年广播电视“两率”提升工程特困群体有线电视信号传输服务采购项目,拟为全县不低于6108户特困群体提供有线电视传输服务,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其理由如下: 1、根据《**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实施方案》(中宣部发〔2020〕4号)、《**省应急广播村村响技术指导意见(暂行)》 (川新广〔2018〕4号)要求,**县广播电视信号有线传输体系为****建设,其产权为****所有,其他供应商无法提供**县广播电视信号有线传输服务。 2、****是**县境内唯一有《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地方广播电视地面数字系统建设单位,是地方地面数字广播电视传输的唯一合法主体,具有成熟的运维应急预案及预防非法信号能力,具备承担及完成本项目任务的能力。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该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采购2025年广播电视“两率”提升工程特困群体有线电视信号传输服务,经讨论,本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认为能够承担本次采购项目服务任务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名称: ****
地址: **省**市**县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城庙段21号
2025年05月20日至2025年05月27日
无
联系人: 孙源
联系地址: **省**市**县**新区集州步行街68号
联系电话: 0827-****328
2.财政部门联系人: 何老师
联系地址: **县光雾山大道城庙段246号
联系电话: 0827-****381
(已压缩)2025年广播电视“两率”提升工程特困群体有线电视信号传输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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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