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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条件(委托采购)
受****委托,****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现就****蓝牙证卡识读器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因本项目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9日分别发布两次公开招标公告,均只有同一家单位报名,并依据《****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物资采购实施细则》(京铁物〔2024〕100 号)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主管部门对本项目采购情况分析,履行集体决策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二、公示日期及异议受理
1、公示日期: 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6日
2、异议联系人: 高俊杰、李许静
3、联系电话: 0311-****2016
三、公示发布日期
公示发布日期:2025年5月20日 (**时间)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
详细地址: **市**区胜利南大街与塔丰路交叉口北行20米路西
邮政编码: 050000
电 话: 0311-****5032
传 真: /
采购代理机构: ****
详细地址:**市建设南大街269****科技园B座11层
邮政编码: 050000
项目联系人: 高俊杰、李许静
电 话: 0311-****2016
传 真: 0311-****2033
邮 箱: ****@163.com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开户: /
银行行号: /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日期: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