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9
【2025】第4号
漕河**家营村,大因镇崔迪城村、**张村、范马庄村、防陵村、李迪城村、龙化村、王村、小东张村、小西张村、小因村、于迪城村,留村镇北高桥村、大营村、东村、留村、留**村、南高桥村、南亭村、师庄村、田村及有关农户:
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区段)项目建设用地于2025年3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自然**部以****文、****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77号文、****政府以保政转征函〔2025〕3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126.0688公顷(其中耕地 76.5230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61.7177公顷)、未利用地3.3446 公顷,征收集体建设用地6.2001公顷。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机关:国务院
(二)批准文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3月1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35.6135公顷(漕河**家营村1.6870公顷,大因镇崔迪城村0.5910公顷、**张村14.6566公顷、范马庄村6.2246公顷、防陵村2.5375公顷、李迪城村1.6711公顷、龙化村1.4955公顷、王村0.4943公顷、小东张村6.2629公顷、小西张村10.9690公顷、小因村4.1137公顷、于迪城村1.4155公顷,留村镇北高桥村20.1528公顷、大营村4.6762公顷、东村1.1018公顷、留村9.8365公顷、留**村7.8579公顷、南高桥村26.5440公顷、南亭村0.3498公顷、师庄村10.8085公顷、田村2.1673公顷)
(二)范围:漕河**家营村,大因镇崔迪城村、**张村、范马庄村、防陵村、李迪城村、龙化村、王村、小东张村、小西张村、小因村、于迪城村,留村镇北高桥村、大营村、东村、留村、留**村、南高桥村、南亭村、师庄村、田村涉及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区段)建设用地范围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cn/。
四、工作安排
由****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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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