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转用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9
【2025】第5号
留村镇南高桥村及有关农户:
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区段)项目建设用地于2025年3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自然**部以****文、****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77号文、****政府以保政转征函〔2025〕3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转用集体农用地4.0000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将转用南高桥村集体土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批准情况
(一)项目名称: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区段)
****机关:国务院
(三)批准文号:****
(四)批准时间:2025年3月15日
(五)批准用途:****基地
二、转用土地范围
(一)转用的土地所有权人:****
(二)位置:留村镇南高桥村村西
(三)面积:转用集体农用地4.0000公顷
三、转用补偿标准
参照《****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规定,对农户进行补偿。
四、对本公告有异议的被转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人民政府****管理部门提出。
五、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政府对被转用土地正式实施转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扰。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cn/。
特此公告。
****政府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