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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联系人:邓旭红 |
| E-mail:无 | 联系电话:158****4669 |
| 传真:无 | 联系手机:158****4669 |
| 邮编:无 | 平台联系电话(异议):020-****9972;****@qq.com |
| 项目名称: ****教务部 ****中心 (挂靠)_共享课程选课教学运行标准服务 | 竞价编号:**** |
| 采购类型:货物类 | 开始时间:2025-05-14 15:51:16 |
| 项目预算(元):50,000.00 | 结束时间:2025-05-17 17:00:00 |
|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见附件 | |
| 其他要求:见附件 |
| 资格条件 | 一、投标人/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非自然人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我司完全满足以下投标人/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非自然人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细证明材料见附件。 | ||
| 付款方式 | 依据合同结算 | 依据合同结算 | ||
| 交付时间 |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 |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 | ||
| 履约保证金: | 无需履约保证金 | 无需履约保证金 | ||
| 交付地址 | **** | |||
|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 | 见附件 | 服务期限:自2025年 5月20日至2026年 5月 20日止。 | ||
| 其他要求: | 见附件 | 见附件 | ||
| 智慧树共享课程选课教学运行标准服务 | 智慧树共享课程选课教学运行标准服务、智慧树共享课程选课教学运行标准服务 | 1.00 | 智慧树共享课程选课教学运行标准服务、 智慧树共享课程选课教学运行标准服务 | 49000.000元 |
| 总报价 | 49000.000 元 | |||
| 智慧树共享课程选课教学运行标准服务 | 见附件 | 我司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技术要求。 详细证明材料见附件。 | ||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