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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电厂炉渣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电厂炉渣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新****村委东200米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0日-2025年6月1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王猛
联系电话:133****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