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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发改投审〔2025〕17号
关于**市**区埔前河(陂角段)生态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源****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市**区埔前河(陂角段)生态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成比较完善的水利防灾减灾体系,创造了良好人居环境,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埔前河陂角段。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已建碧道及亲水步道约 0.8 公里进行生态化提升改造,配套建设宣传栏、宣传标识等河湖长制宣传设施及石桌、石凳等休憩配套设施。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7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195.13万元,其中:工程费174.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79万元、预备费9.2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 2025 年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省级河长巡河资金150万,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财政局、****建设局、****分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