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度企业技术改造、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工作服务机构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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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度企业技术改造、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工作服务机构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5-20

为做好省级企业技术改造、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项、产业创新能力建设等专项资金入库评审以及有关项目后期管理等工作,我局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25年度企业技术改造、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工作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范围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企业技术改造、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工作服务。

(二)范围:主要包括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项目、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评审、事后管理等。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配合做好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评审工作(40个项目左右)。

根据《****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6年**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5〕12号)、《****关于开展2026年**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肇工信函〔2025〕4号)等文件要求,主要有:

1.对申报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的项目进行材料审核。

2.对通过材料审核的项目开展财务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组织5名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完工评价、现场核查,核实项目是否符合完工评价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依据各项目申请材料对要件进行原件核验,核算项目完成的总投资额、固定资产投资额、设备投资额等,结合现场设备实物情况逐台核算设置购置明细表中生产用设备符合奖励范围的新设备购置额,并形成核算结果。

4.按照项目申报的支持方式,对照该支持方式对应的支持内容、支持方式及标准、入库要求等,核查核实是否符合入库要求,同时做好设备和发票查重工作(近三年企业申报项目),核算项目可申请的财政资金额度。

5.对须开展竞争性评审遴选的支持方式,组织7名专家开展竞争性书面评审工作,对各项目技术和经济等指标进行评分,得出竞争性评审分数、排序及综合评审意见。

6.对专家现场核查、评审材料进行汇总、复核,并出具评审报告;对全流程资料进行收集、归档。

7.做好因省、市抽查、审计、监督等要求在项目资金下达前须开展的复核工作,形成复核意见。

8.为落实粤工信技改函〔2025〕12号、肇工信函〔2025〕4号等文件要求需开展的其他工作。

(二)配合做好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支持项目入库评审工作(3个项目左右)。

根据《****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5〕13号)、《****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工作的函》(肇工信函〔2025〕6号)等文件要求,主要有:

1.组织7名专家对测算项目的申请材料完整性、申报条件符合性等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额、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和铺底流动资金等投资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实和核算,并形成核算结果。

2.组织7名专家对支持项目的申请材料完整性、申报条件符合性等进行评审;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对各项目技术指标及经济指标进行评分,得出竞争性评审分数、排序及综合评审意见。

3.对专家现场核查、评审材料进行汇总、复核,并出具评审报告;对全流程资料进行收集、归档。

4.做好因省、市抽查、审计、监督等要求在项目资金下达前须开展的复核工作,形成复核意见。

5.为落实粤工信技改函〔2025〕13号、肇工信函〔2025〕6号等文件要求需开展的其他工作。

(三)配合做好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入库评审工作(3个项目左右)。

根据《****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5〕21号)、《****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肇工信函〔2025〕7号)等文件要求,主要有:

1.组织7名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完工评价、现场核查,依据各项目申请材料对要件进行原件核验,结合现场设备实物情况逐台核算研发仪器设备购置明细表中符合奖励范围的新设备购置额,并形成核算结果。

2.组织7名专家对申报项目的申请材料完整性、申报条件符合性等进行评审;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对各项目技术和经济等指标进行评分,得出竞争性评审分数、排序及综合评审意见。

3.对专家现场核查、评审材料进行汇总、复核,并出具评审报告;对全流程资料进行收集、归档。

4.做好因省、市抽查、审计、监督等要求在项目资金下达前须开展的复核工作,形成复核意见。

5.为落实粤工信创新函〔2025〕21号、肇工信函〔2025〕7号等文件要求需开展的其他工作。

(四)配合做好2025年、2026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产业创新能力建设资金支持项目的事后管理工作(70个项目左右)。

1.根据《****上级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办法》第九条开展相关工作,主要包括项目进展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设备使用情况等。

2.根据省、市绩效评价通知文件开展配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包括对接项目单位,收集、核对、整理绩效评价资料等。

(五)配****信息化厅要求在2025年度开展的与企业技术改造、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产业创新能力建设等相关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本年度及以往年度项目验收(完工评价)、监督检查、内部审计、绩效管理等工作服务。

三、项目承接时限

自遴选结果确认之日起至2026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产业创新能力建设资金支持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结束。

四、参加遴选单位条件

(一)中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证照齐全、守法经营、内部管理规范、会计制度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健全。

(三)有稳定的技术队伍和健全的管理服务机制,具有必要的技术力量、业务水准、服务质量。

(四)社会信用度较高、诚实守信、信誉良好。

(五)具备会计、审计等业务资质,以及履行职责所必需具备的场地、设备、其他专业条件、资质和能力。

(六)全职从业人员不低于25人,其中注册会计师不低于5人。

(七)近3****政府部门专项资金项目专项审计、评审、现场核查、绩效评价、项目检查、验收(完工评价)等工作服务内容的项目(以委托协议或合同为准)。

(八)近5年没有发生违法违规和弄虚作假等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申报时需提供承诺书。

(九)未承接**市2026年省级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产业创新能力建设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未服务代理**市2026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

(十)与**市2026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请企业不存在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系。

(十一)与****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业务指导关系。

五、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

(二)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机构相关工作资质、业绩,服务团队人员学位、学历、职称、相关工作经验等情况。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建议以清单+资料形式提供)。

(三)项目实施方案。重点针对省、市申报通知文件要求,对项目资料初审、项目评审(完工评价)及现场核查、资料收集归档等程序初步形成详实的工作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投入、现场核查安排、进度安排、管理机制、保障措施等。

(四)项目管理团队资料。包括团体人员职称、分工、自身管理人员、社保证明等。

(五)服务费用报价。报价最高不超过65.86万元(含税),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机构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工作、义务等所需的人工、材料、管理、交通、通信、场地、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项目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以及在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过程中产生的专家评审费用等各项费用。由申报单位在工作方案中列出费用报价明细表及作测算说明。

(六)营业执照、法人证书、****事务所执业证书、相关资质证书、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若****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附2024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和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佐证材料。

(七)承接服务项目清单及证明材料,包****政府部门专项资金项目专项审计、评审、现场核查、绩效评价、项目检查、验收(完工评价)等工作服务的委托协议或合同等。

(八)申报承诺书(见附件2)。

六、申报材料印制要求

(一)上述所提及文件材料,统一采用A4纸张规格排版,双面打印,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胶装,不可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一式6份。

(二)册子首页、尾页各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涉及承诺内容的页面,加盖单位公章。

(三)同时提供册子的WORD格式的电子版(光盘刻录)。

(四)册子及光盘使用纸质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号码。

七、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机构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按规定程序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接单位。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到公示期间,有投诉或查访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或自愿放弃资格的,自动撤销其入选资格,由符合条件的机构按竞争性评审排序替选。

八、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17时。申报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送我局(行政审批科),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标书代写

材料报送咨询电话:0758-****978,服务事项咨询电话:0758-****449。地址:**市**路49号市府大院第六幢306室。

九、其他事项

(一)服务费用从工作经费中支付,按工作进度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二)承接单位不得再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方(聘请专家除外),否则取消资格。

(三)如遴选出第一名后出现变故或中途放弃以及工作质量不过关或出现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工作经费不再支付,按竞争性评审排序选取第二名继续开展本项工作。


附件: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2.申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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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0日

附件1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2:申报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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