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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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遴选工作,组织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工作,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现就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目标

为实施好南**2025******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水稻、柑橘和油菜进行托管服务等作物服务约2万亩,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供销社系统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3-5个。

二、遴选对象范围

遴选对象为纳入省级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的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服务主体应具备《****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4〕3号)规定的 4个基本条件。

三、服务范围及内容

******农业社会化服务范围为水稻、柑橘和油菜等社会化服务约万亩。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是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情况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以下简称“服务主体”)完成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为转变农业生产方式,让项目切实发挥作用,确定以机插(抛)秧、专业化统防统治、秸秆还田、稻谷烘干为关键环节实施水稻、柑橘和油菜社会化服务,按照耕*0.35+种*0.26+防*0.13+收*0.26折算服务面积,服务面积约2万亩。

四、补助标准及补助方式

(一)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且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 100元,其中面向规模经营主体(大户)的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 85元/亩。进一步支持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中,各服务主体要合理安排服务小农户的作业量,拨付项目补助资金时,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必须达到 60%以上,服务小农户占比未达 60%的不予以补助。本次社会化服务环节以机插(抛)秧、专业化统防统治、秸秆还田、稻谷烘干为关键环节实施水稻、柑橘和油菜社会化服务,服务面积约2万亩。

(二)补助方式

资金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支持方式,服务主体按市场价格收费开展服务,不得干扰市场价格形成。面向小农户开展的服务,补助资金补助小农户的比例不得少于60%,坚持让小农户最终受益。服务主体完成服务后,经县向县农业社****小组申请验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项目服务主体按环节兑付补助资金。服务主体需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合同需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项目补助资金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主体进行补助。直接补给服务主体的应要求服务主体按一定比例降低服务费用,坚持让小农户最终受益。

五、服务主体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政府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二)服务主体申报。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服务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社,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至5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详见附件)

(三)组织评审。******社****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或现场考察评估,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进行综合评价(服务能力、售后服务方案、人员配置、设备配置、履约能力),择优选择服务主体,报县社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社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

(四)网上公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社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合同。

(五)年度考核和合同签订。实行每年一考核,每年一签订,****供销社组织考核组对服务主体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供销社下一年服务主体遴选;考核不合格,取消下一年度遴选服务主体资格。

联系人:****业务股 曾广 0794-****643


附件:附件南**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表.docx



****联合社

2025年5月20日

来源: ****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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