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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市**区**** 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富农〔2023〕112号)、《****农业农村厅关于同意**市**区酸化耕地治理实施方案的批复》(浙农字函〔2023〕377号)等文件要求,拟拨付79.509万元,现对酸化耕地治理相关项目资金予以公示。
公示期5天(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体育馆路471号 邮编:311400
联系电话:0571-****4263;0571-****4107
附件:2025年**市**区酸化耕地治理相关项目资金(第一批)拟拨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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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0日
下载2025年**市**区酸化耕地治理相关项目资金(第一批)拟拨付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