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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958405G | 建设单位法人:王百森 |
| 王冬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新区 |
| ****新区大**围堤路106号西 |
| ******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厂际管道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47-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市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燃气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720-G5720-陆地管道运输 |
| 建设地点: | **市**新区 **新区、南港工业区 |
| 经度:117.436621,117.436723,117.461024,117.461002,117.462525,117.463668,117.464,117.483886,117.48224,117.488501,117.489658,117.495129,117.496406,117.497296,117.498036,117.512797,117.546682 纬度: 38.809781,38.808699,38.801011,38.800451,38.799883,38.799912,38.799176,38.799974,38.798533,38.798769,38.794146,38.795325,38.791714,38.791948,38.789775,38.787142,38.784985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2-06 |
|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3〕4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3727.33 |
| 538.73 | 运营单位名称:中石化英力士****公司 |
| ****0116MA827HER8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联合泰泽****公司 |
| ****0101MA05KTQY3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0MA06WQXD4E | 竣工时间:2024-04-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4-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315712.pool8-site.****.cn/dz_details.html?id=1804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炼油部-烯烃部厂际管道工程;拟利用现有3.3公里的1064线(DN250)输送轻石脑油,设计年输送量136.13万吨;利用现有3.3公里的DN150管道(DN150)输送直馏全馏分石脑油,设计年输送量45.91万吨;利用现有3.3公里的津燕线(DN200)输送全馏分石脑油,设计年输送量40万吨;利用现有3.3公里的混合苯线(DN100)输送芳烃抽余油,设计年输送量7.05万吨;利用现有3.3公里的加氢尾油线(DN250)输送加氢AGO,设计年输送量113.69万吨;利用现有3.7公里的重整料线(DN200)输送重石脑油,设计年输送量 94.73万吨;新增一条自炼油部至烯烃部、长度为3.3公里的直馏全馏分石脑油管道(DN200),设计年输送量70万吨;新增一条自炼油部至烯烃部、长度为3.3公里的液化石油气管道(DN200),设计年输送量60万吨;新增一条自烯烃部至炼油部、长度为3.3公里的氢气管道(DN300),设计年输送量6万吨;同时,在新增氢气管道与现有中沙送烯烃部氢气线之间增设跨线(DN100),为南港乙烯项目提供开工氢气,设计输送量为260千克/小时。②热电部围墙外现有DN400氮气管道-烯烃部厂际管道工程:新增一条长度为1.2公里的氮气输送管道(DN400),设计年输送量15200万方。③烯烃部-南港乙烯厂际管道工程:自烯烃部南侧围墙外至南港乙烯西侧围墙外新增十条管道,分别为轻石脑油管道(DN250,工作压力2.41~2.72兆帕)、加氢AGO管道(DN250,工作压力1.58兆帕)、重石脑油/全馏分石脑油管道(DN350,工作压力1.54兆帕)、丙烯管道(DN150,工作压力3.90~4.25兆帕)、氢气管道(DN300,工作压力3.05兆帕)、芳烃抽余油管道(DN100,工作压力1.40兆帕)、C5管道(DN150,工作压力2.76兆帕)、C9管道(DN150,工作压力2.20兆帕)、液化石油气管道(DN200,工作压力3.10兆帕)、氮气管道(DN400,工作压力6.4兆帕),管道长度均为19.81公里,设计年输送轻石脑油98.5万吨、加氢AGO113.69万吨、重石脑油/全馏分石脑油225.6万吨、丙烯7.5万吨、液化石油气60万吨、氮气15200万方、氢气6.37万吨、芳烃抽余油7.05万吨、C5 13.8万吨、C9 11.8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①炼油部-烯烃部间厂际管道:重石脑油管道长度约3.7km,其余管道长度均约3.3km。轻石脑油管道设计输送量136.13万吨/年、重石脑油管道设计输送量94.73万吨/年、加氢AGO管道设计输送量113.69万吨/年、直馏全馏分石脑油(DN150)管道设计输送量45.91万吨/年、全馏分石脑油管道1#(DN200)设计输送量40万吨/年、芳烃抽余油管道设计输送量7.05万吨/年、液化石油气管道设计输送量60万吨/年、氢气管道设计输送量6万吨/年、全馏分石脑油管道2#(DN200)设计输送量70万吨/年、开工氢气(跨线)仅南港乙烯装置开工使用,设计输送量260kg/h。②热电部围墙外现有DN400氮气管道-烯烃部厂际管道工程:长度为1.2km,氮气管道设计输送量15200万Nm3/a。③烯烃部南侧围墙外至南港乙烯西侧围墙外10条厂际管道长度均为19.81公里,分别为轻石脑油管道(DN250,工作压力2.41~2.72兆帕)、加氢AGO管道(DN250,工作压力1.58兆帕)、重石脑油/全馏分石脑油管道(DN350,工作压力1.54兆帕)、丙烯管道(DN150,工作压力3.90~4.25兆帕)、氢气管道(DN300,工作压力3.05兆帕)、芳烃抽余油管道(DN100,工作压力1.40兆帕)、C5管道(DN150,工作压力2.76兆帕)、C9管道(DN150,工作压力2.20兆帕)、液化石油气管道(DN200,工作压力3.10兆帕)、氮气管道(DN400,工作压力6.4兆帕),管道长度均为19.81公里,设计年输送轻石脑油98.5万吨、加氢AGO113.69万吨、重石脑油/全馏分石脑油225.6万吨、丙烯7.5万吨、液化石油气60万吨、氮气15200万方、氢气6.37万吨、芳烃抽余油7.05万吨、C5 13.8万吨、C9 11.8万吨。 |
| 根据实际生产需要,本工程建成后部分管线的工作温度有微调,不影响输送物料的物理化学性质,调整内容涉及:炼油部→烯烃部液化石油气输送管道输送温度由环评阶段的60℃调整为常温输送;烯烃部-南港乙烯的丙烯输送管道工作温度调整,工作温度由环评阶段的40℃调整为常温;南港乙烯→烯烃部的芳烃抽余油管道工作温度调整,工作温度由环评阶段的40℃调整为常温;南港乙烯→烯烃部的C5输送管道工作温度调整,工作温度由环评阶段的40℃调整为常温;南港乙烯→烯烃部的C9输送管道工作温度调整,工作温度由环评阶段40℃调整常温。 以上调整仅为输送温度调整,输送物料的物理化学性质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选材、增加壁厚、设置全线实时监控和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落实紧急自动切断阀和跨河流段气动截断阀设置。 联合跨河段的管廊产权单位,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有效防止泄漏物料、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方面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依托管廊的风险防范措施未落实之前,该项目不得投入运营。在跨河段管道的焊缝处设置四侧包裹的集油盒及导流设施,确保泄漏的物料收集在渡槽内,渡槽应保持常空状态,有效容积要满足暂存需求。泄漏物料和污****公司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或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防止泄漏物料及污染雨水进入周边地表水体。 加强巡线工作,针对跨河段管道采取“无人机+专人巡线”的方式,增加巡线频次,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局备案。预案应与所在地区和相邻管道产权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管理部门、相邻管道和管廊的产权单位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所用钢管的管材采用20#无缝钢管;管道壁厚均加强,较标准要求加强幅度1.06%~2.87%。管道沿线设置有实时监控和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跨越荒地排河、热水河、独流减河段设置有气动截断阀,管道上下游界区均设置有紧急自动切断阀。 跨河段已设置物料泄漏收集槽,可有效收集泄漏物料及污染雨水,跨河流段管道焊缝处均设置有四侧包裹的集油盒及导流设施,泄漏物料可收集在收集槽内。收集槽两端设置有导流管道和阀门便于事故状态下的泄漏物料和污染雨水导排至槽车内,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工程共同管理单位安排专人巡检+无人机巡线的方式,24小时365天不间断巡线,管道沿线设置有视频监控,人机巡线+视频监控可有效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企业已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120116-2021-001),管道应急预案与所在区和相邻管道产权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衔接,****管理部门、相邻管道和管廊的产权单位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施工期间要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管道试压废水重复利用后,用于现场洒****公司厂内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施工产生的废漆桶和废漆料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保温棉等一般废物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探伤作业须委托具有相关生产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探伤设施须满足国家规范的相关防护措施。 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内施工时,应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并优化、压缩施工工期,减少对迁徙鸟类等野生动植物造成干扰;施工结束后按照修复方案及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减缓对上述区域的影响。 2.做好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的防控工作:加强管线的防腐,设置有效的地下水监控措施,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防止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期间采用洒水抑尘、设置施工围挡等方式文明施工,减少扬尘污染;试压废水经罐车收集后拉运至南港乙烯项目沉淀处理,沉淀后的水回用于南港乙烯项目现场洒水抑尘或绿化洒水,不能回用的部分统一送至******公司****处理厂处理。 根据工程监理及环境监理资料,施工期未任意向沿线河流排放污水。施工单位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采用振动小的机械,同时定期对各类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各类机械、车辆均处于较低的噪声和良好的工作状态。结合工程进度、环保及生态要求合理安排工期。施工产生的废漆桶和废漆料交有资质单位(******公司)处置,废焊条及焊渣、废保温材料、废边角料等由专人负责日产日清,运送至南港乙烯项目部1#一般固废暂存场所统一清运处置,与地方资质单位签订合同,分类处置。探伤作业均委托有资质单位高质量完成。跨越独流减河生态保护红线段管道施工在河道两侧进行,在管廊上使用脚手架搭设通长施工通道辅助施工作业,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无施工行为。在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内施工时临时占地均布设在管廊用地红线范围内且在铁路或者高速公路保护区外,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以优化、压缩工期,跨越独流减河段管道施工期为2023年5月~6月进行,避开了鸟类的栖息、繁殖高峰期,合理安排工期并且无夜间施工,施工期规范施工作业行为,对鸟类及野生动物的干扰随着施工结束消失。施工结束后对沿线临时占地进行了恢复。 2.****预制厂内保质保量的完成,现场进行焊口的防腐涂漆,相关施工人员均取得专业的作业资质保证管道防腐涂层施工质量。运营期制定有日常例行监测计划,定期进行地下水水质和土壤监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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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做好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的防控工作:加强管线的防腐,设置有效的地下水监控措施,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防止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 已落实。****预制厂内保质保量的完成,现场进行焊口的防腐涂漆,相关施工人员均取得专业的作业资质保证管道防腐涂层施工质量。中英(**)石化制定了运营期截断阀处泄漏检测与修复、土壤及地下水的跟踪监测计划,该跟踪监测计划一并纳入中英(**)石化全厂日常检测计划内。运营期制定有日常例行监测计划,定期进行地下水水质和土壤监测。 |
| 1 | 施工产生的废漆桶和废漆料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保温棉等一般废物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已落实。施工产生的废漆桶和废漆料交有资质单位(******公司)处置,废焊条及焊渣、废保温材料、废边角料等由专人负责日产日清,运送至南港乙烯项目部1#一般固废暂存场所统一清运处置,与地方资质单位签订合同,合规处置。 |
| 1 | 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内施工时,应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并优化、压缩施工工期,减少对迁徙鸟类等野生动植物造成干扰;施工结束后按照修复方案及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减缓对上述区域的影响。 | 已落实。跨越独流减河生态保护红线段管道施工在河道两侧进行,在管廊上使用脚手架搭设通长施工通道辅助施工作业,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无施工行为。在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内施工时临时占地均布设在管廊用地红线范围内且在铁路或者高速公路保护区外,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以优化、压缩工期,跨越独流减河段管道施工期为2023年5月~6月进行,避开了鸟类的栖息、繁殖高峰期,合理安排工期并且无夜间施工,施工期规范施工作业行为,对鸟类及野生动物的干扰随着施工结束消失。施工结束后对沿线临时占地进行了恢复。 |
| 1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选材、增加壁厚、设置全线实时监控和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落实紧急自动切断阀和跨河流段气动截断阀设置。 联合跨河段的管廊产权单位,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有效防止泄漏物料、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方面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依托管廊的风险防范措施未落实之前,该项目不得投入运营。在跨河段管道的焊缝处设置四侧包裹的集油盒及导流设施,确保泄漏的物料收集在渡槽内,渡槽应保持常空状态,有效容积要满足暂存需求。泄漏物料和污****公司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或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防止泄漏物料及污染雨水进入周边地表水体。 加强巡线工作,针对跨河段管道采取“无人机+专人巡线”的方式,增加巡线频次,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局备案。预案应与所在地区和相邻管道产权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管理部门、相邻管道和管廊的产权单位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已落实。工程所用钢管的管材采用20#无缝钢管;管道壁厚均加强,较标准要求加强幅度1.06%~2.87%。管道沿线设置有实时监控和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跨越荒地排河、热水河、独流减河段设置有气动截断阀,管道上下游界区均设置有紧急自动切断阀。 跨河段已设置物料泄漏收集槽,可有效收集泄漏物料及污染雨水,跨河流段管道焊缝处均设置有四侧包裹的集油盒及导流设施,泄漏物料可收集在收集槽内。收集槽两端设置有导流管道和阀门便于事故状态下的泄漏物料和污染雨水导排至槽车内,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工程共同管理单位安排专人巡检+无人机巡线的方式,24小时365天不间断巡线,管道沿线设置有视频监控,人机巡线+视频监控可有效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企业已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120116-2021-001),管道应急预案与所在区和相邻管道产权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衔接,****管理部门、相邻管道和管廊的产权单位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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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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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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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结束后按照修复方案及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减缓对上述区域的影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整个施工过程中未出现占用林地、农田等涉及植被的用地。施工过程中有涉及占用绿化带的情况,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已通过播撒草籽等方式对临时占地进行了恢复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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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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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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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