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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招标人地址:**市**区**大道1728号 | ||||||||||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松、李晨、张锋平、张慧 | ||||||||||
| 166****1181 | |||||||||||
| 沐音路(新桥港路-金谊**)**工程通信管线搬迁工程施工 | 建设地点:沐音路(新桥港路-金谊**) | ||||||||||
| 本项目是沐音路(新桥港路-金谊**)**工程通信管线搬迁工程。本项目西起新桥港路,**金谊**,道路全长约0.88公里,规划红线宽度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为配合道路**工程,对影响施工的通信管线进行搬迁,涉及有线、电信及**的通信管线和设备。(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报告) | |||||||||||
| 520.0869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20.0869 | ||||||||||
| 180 |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 ||||||||||
| 1.资质条件: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须具有中华人民****建设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二级资质;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现场获取,详见招标公告备注,及招标文件公告 | |||||||||||
| 2025-05-21 09: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5-06-11 09:30:00 | ||||||||||
| 1、凡愿参加响应的合格响应人可于2025年05月21日至2025年05月25日,9:00~17:00(**时间),携带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请人资格要求里的资料。 至**市**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7楼会议室现场缴纳工本费并领取招标文件 提示: ①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正式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②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③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本,(扫码支付,售后不退)。 | |||||||||||
| 纸质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 |||||||||||
| 2025-06-11 09:30:00 | |||||||||||
| **市**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7楼会议室 | |||||||||||
| 综合评估法 | |||||||||||
| 1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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