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昌达智慧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7#地块劳务分包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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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邀请书

****受****的委托,对**昌达智慧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7#地块劳务分包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比选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元)

中标人

数量

备注

**昌达智慧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7#地块劳务分包

****1061.54

1

含各种税费等费用。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资格要求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以下简称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供应商若是非渝注册企业,需办理入渝备案。(提供“**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外地入渝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截图)

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供应商,于2025年5月20日- 2025年5月 22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如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以QQ邮箱方式发送至****@qq.com,发送后请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缴纳采购文件购买费。

(二)文件购买费: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否则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

2、按时足额缴纳了文件购买费;

3、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四)投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中心右副楼2楼)接件处

(五)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5月23日**时间14:30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23日**时间15:00标书代写

(七)开标时间:2025年5月23日**时间15:00标书代写

(八)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中心右副楼2楼)接件处

五、比选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

2.缴纳方式:供应商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通过转账方式直接支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号如下:

单位名称:****

开 户 行:****银行**支行

账 号:0167 0161 8000 0036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5 月23日14:30前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在比选结束后7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需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正式合同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5.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予采购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注: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备注项目名称,未按时缴纳者不得参与比选。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六、比选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同一项目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比选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比选,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四)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nanchuan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龙济小区2号楼2层**路69号

联系人:金老师

电 话:023-****5940

代理机构:****

联系人:涂老师

电 话:131****0040

地 址:**市**金龙路259号4幢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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