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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电动骨组织手术设备与经鼻颅底器械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1日09时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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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 | |||||||||||
| 2、项目名称:****电动骨组织手术设备与经鼻颅底器械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56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56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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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范围:****未来路院区神经内镜镜头及经鼻颅底器械一批的采购、安装及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交货地点:****未来路院区。 5.4、交货期限:合同签订日期为起始日,进口设备20日,国产设备10日。(完成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实施工作,使设备进入良好运行阶段) 5.5、质保期:五年。 5.6、质量要求:质量验收时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乙方投标时所承诺技术标准执行。 5.7、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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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为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证件扫描件,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3、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进字号),注册证的适用范围/****医疗机构相关设备配套使用,若所投产品为非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准字号),注册证的适用范围/****医疗机构相关设备配套使用。(提供证件扫描件,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参加政府采购****公司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注:(1)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2)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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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5年05月21日 至 2025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 |||||||||||
| 3.方式:供应商应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ggzy.****.cn/fwzn/11020.jhtml;办理CA证书:http://ggzy.****.cn/tzgg/10814.****.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 |||||||||||
| 1.时间:2025年06月11日09时00分(**时间) | |||||||||||
|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06月11日09时00分(**时间) | |||||||||||
|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相关通知。 2、监督单位:****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52110L 联系电话:0375-****595 监督单位:****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00MB****093J 联系人:易先生 电话:0375-****018 监督单位:****纪检监察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845373A 联系电话:0375-****077 3、该公告已同步至“****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按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5、采****政府采购政策: 5.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详见招标文件正文。(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5.3、落实豫财办【2020】33号文要求:****财政厅****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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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 | |||||||||||
| 地址:**市新**未来路 | |||||||||||
| 联系人:刘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5-****081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 | |||||||||||
| 地址:****开发区**街316号3号楼7层26号 | |||||||||||
| 联系人:陶女士 | |||||||||||
| 联系方式:150****5121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陶女士 | |||||||||||
| 联系方式:150****51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