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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院区位于**街道点易居委四组,经报请上级部门批复同意,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涪财政发〔2021〕1103号)的相关要求,我中心将处置报废固定资产一批,对报废资产残值收入全额缴入国库,此次报废固定资产包括医疗设备、通用设备等,具体以现场踏勘设备为准,所竞价的供应商资质需以竞价文件为准。
处置方:****
处置方联系人人:王莉蓉
处置方联系电话:182****0050
处置方联系地址:**市**区**街道北山安置房30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