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石庙镇人民政府栾川县石庙镇龙潭村沿河道路提升工程二标段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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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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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县石庙镇**村沿河道路提升工程二标段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9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5月2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政采磋商(2025)0062号-1 ******县石庙镇**村沿河道路提升工程二标段项目 **** **省**市**区**街道碧云中路8号1栋201室 2,968,000.00 评审总得分:90.33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县石庙镇**村沿河道路提升工程二标段项目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5日历天 殷超 贵151********05128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杨成伟、乔志刚、张海洋(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31,68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102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石庙镇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37****2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高新)火炬大厦一楼**1-078号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方式:176****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方式:176****0797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5-20
中标通知
栾川县石庙镇人民政府栾川县石庙镇龙潭村沿河道路提升工程二标段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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