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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委托评审单位开展局管理的国有房产修缮工程评审服务。根据相关规定,以询价的方式确定承接服务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二、项目金额
每年约2万元(最终以实际评审工程个数确定)。
三、服务内容
对****国有房产修缮工程结算进行审核。
四、服务要求
(一)承接服务的单位要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二)承接服务的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证明材料,评审项目至少提供1名具有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师证书的项目负责人。
(三)承接服务的单位评审时要符合国家、**省及**市现行的规范、规程,应按期提交真实完整的评审报告,应附有必要的审核说明,并对评审报告的客观性、公正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报名材料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报价函并加盖公章。
3.提供相关资质有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服务单位的确定
!()以单次工程评审价格进行报价,符合服务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按照《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收费标准,评审单位报价必须不大于3000元,否则为无效报价。
七、公告时间
2025年5月19日至5月23日
八、递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请将报名材料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完整于2025年5月23日下午5:00点钟之前密封送至**市**区达道路174号台房大厦2楼,联系人:高先生、王先生,电话:****9617
九、中选通知
中选结果将在公告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一中选单位,未接到电话的为未中选。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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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