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椿头塘硅石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椿头塘硅石矿改扩建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扩建
(4)项目建设地点:**县油松岭乡椿头塘村
(5)项目建设投资:总投资2543.88万元
(6)建设规模:矿山**办公****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材料室等;拟建坑口工业场地的建筑设施有空压机站、配电室、值班室、矿仓、简易修理房等,建筑面积2080m2。项目对V1矿体采用“露天+地下”开采,缩小**范围,由0.6788km2缩小至0.4911km2;扩大开采规模,由3万t/a扩大至10万t/a,矿山最终产品为硅石原矿直接外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县**镇诗密娃底路46号
联系人:田总
联系电话:189****1579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德宏****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HP****938
联系电话:189****8297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即日起的 10个工作日内,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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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