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物流中心 A 区A4 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文件现有如下澄清更改,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章节 |
澄清内容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 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0.1.1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是指: |
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在43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
| 2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
2.1.3资格评审标准 |
(一)企业基本情况(0.0-20.0分)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2021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金额在43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业绩,每个得 10 分,此项满分 10 分。(业绩证明资料以录入“桂建云”为准。投标人另将能证明项目建筑面积、完工时间的施工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材料扫描件等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投标其他材料”中加以证明。不提供业绩不计分。)标书代写 |
(一)企业基本情况(0.0-20.0分)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2021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单项合同金额在43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业绩,每个得 10 分,此项满分 10 分。(业绩证明资料以录入“桂建云”为准。投标人另将能证明项目建筑面积、完工时间的施工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材料扫描件等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投标其他材料”中加以证明。不提供业绩不计分。)标书代写 |
| 3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
2.1.3资格评审标准 |
(七)企业财务状况(0.0-10.0分) (1)2021 年至 2023 年(同“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3.1.4 要求)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情况【备注:一般应为正值】:提供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度经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得10 分,满分 10 分。 (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 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是投标当年成立的企业,其财务报表不要求经审计)标书代写 |
(七)企业财务状况(0.0-10.0分) (1)2021年至2023年(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4要求)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情况【备注:一般应为正值】: 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三年内每有一年为正值得 3 分,三年均为正值得 10 分。 |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四、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通知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nnggzy/)、**阳光采购平台(www.****.com)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壮锦大道16号
联系人:李盛
电话:0771-****96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金凯路26号
联系人:何坤芳
电话:0771-****735/188****3093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
日期:2025年5月20日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001]******物流中心A区A4项目.GXC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