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套智能自动化金属家具技改扩建项目

审批
江西-宜春-樟树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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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119923B徐小毛
肖华**省**市**市
**药都科技产业园金属产业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30万套智能自动化金属家具技改扩建项目****
2021版本: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C2130-C2130-金属家具制造
**省**市**市 **药都科技产业园金属产业区
经度:115.53463 纬度: 28.0965****环境局
2023-06-06
樟环评字〔2023〕19号913********119923B002Z
2025-03-0639000
320****
913********119923B****
913********119923B****公司
****1200MA3684U62W2025-02-01
2025-04-162025-05-16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49919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迁建扩建,包括建设1#车间、2#车间、3#车间、4#车间、1****中心、1栋宿舍楼迁建扩建,建设1#车间、2#车间、3#车间(3#****公司)、1****中心、1栋宿舍楼
1#车间、2#车间可满足项目生产规模,3#车间建****公司,4#车间未建设,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未发生变化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30万套智能自动化金属家具(智能密集架10万套、5万套智能枪柜、5万套智能书架、10万套智能文物柜)年产30万套智能自动化金属家具(智能密集架10万套、5万套智能枪柜、5万套智能书架、10万套智能文物柜)
与环评一致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下料、冲压、折弯、冲孔、焊接、打磨、脱脂、水洗、硅烷处理、水洗、烘干、表面喷涂(喷塑、固化、冷却、喷漆)、检测、包装入库下料、冲压、折弯、冲孔、焊接、打磨、脱脂、水洗、硅烷处理、烘干、表面喷涂(喷塑、固化、冷却、喷漆)、检测、包装入库
根据项目实际生产情况,硅烷处理后水洗会极大影响硅烷化效果,故硅烷处理工序后取消水洗工序,该变动不新增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规模25m3/d)处理,生产废水经隔油+絮凝沉淀池(处理规模4m3/d)处理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樟****科技园污水处理厂,经深度处理后尾水排入赣江。事故池(容积为15m3,位于污水处理设施旁)。 废气: ①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②喷塑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 ③喷漆废气经收集后进入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3) ④固化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 ⑤热风炉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4) ⑥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至楼顶排放。 噪声:合理布局、墙体隔声、距离衰减、消声减振。 固废:一般固废暂存间(80m2,位于1#厂房西南角),危险废物暂存间(20m2,位于3#厂房西南角)。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规模25m3/d)处理,生产废水经隔油池+絮凝沉淀池(处理规模4m3/d)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A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樟****科技园污水处理厂,经深度处理后尾水排入赣江。事故池(容积为15m3,位于1#厂房西侧)。 废气: ①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②“2条喷涂加热流水线+小型喷塑房”调整为“喷塑流水线+大型固化房+小型喷塑房+小型固化房”;因喷塑流水线与小型喷塑房距离较远,故分别设置废气处理措施。喷塑流水线设置2套“旋风除尘+滤筒过滤”处理喷塑粉尘,并分别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DA006),小型喷塑房设置1套滤筒过滤器处理喷塑粉尘,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 ③喷漆废气经收集后经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3) ④因大型固化房与小型固化房距离较远,故分别设置废气处理措施:大型固化房热风炉废气通入固化炉与固化废气混合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4);小型固化房热风炉废气通入固化炉与固化废气混合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5) ⑤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至楼顶排放。 噪声:合理布局、墙体隔声、距离衰减、消声减振。 固废:一般固废暂存间(30m2,位于1#厂房西侧),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位于2#厂房东北角)。
废水:增加A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事故池位置调整,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未降低。 废气: ①处理工艺变动,喷塑流水线由“布袋除尘器”改成“旋风除尘+滤筒过滤”,小型喷塑房改成“滤筒过滤器” ②喷塑流水线数量减少1条,但内置2套喷塑设备和废气收集处理设备,整体产能不变 ③喷塑流水线与小型喷塑房距离较远,喷塑粉尘废气合并排放改为分别设置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并分别通过排气筒排放(DA001、DA006、DA002),并不导致污染物种类的增加 过滤棉改为水喷淋塔用于处理喷漆废气中的漆雾。水喷淋塔产生的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废渣作为危废处置,不会导致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的增加 ④固化废气和热风炉废气混合后排放,排口合并可以减少废气扩散的范围,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⑤大型固化房与小型固化房距离较远,故废气合并排放改为分别设置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并分别通过排气筒排放(DA004、DA005),并不导致污染物种类的增加。 噪声:与环评一致。 固废:一般固废暂存间与危险废物暂存间位置调整、面积减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能力为50t,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能力为12t,可满足项目实际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储存量需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厂区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环保标志牌,各污染源排放口设置专项图标须满足相应标准及《报告表》要求。与环评批复一致
与环评批复一致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4277 0 0 0 0.428 0.428
0 0.5576 0 0 0 0.558 0.558
0 0.068 0 0 0 0.068 0.068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8134 0 0 0 18134 18134 /
0 0.0416 0 0 0 0.042 0.042 /
0 0.1376 0 0 0 0.138 0.138 /
0 5.0631 0 0 0 5.063 5.063 /
0 0.0831 0 0 0 0.083 0.083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油池+化粪池,隔油池+絮凝沉淀池,A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执行樟****科技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动植物油、石油类、LA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隔油池+化粪池,隔油池+絮凝沉淀池,A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监测2天,每天4次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移动式布袋除尘器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移动式布袋除尘器 监测2天,每天3次
2 旋风除尘+滤筒过滤+15m排气筒(DA001)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旋风除尘+滤筒过滤+15m排气筒(DA001) 监测2天,每天3次
3 旋风除尘+滤筒过滤+15m排气筒(DA006)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旋风除尘+滤筒过滤+15m排气筒(DA006) 监测2天,每天3次
4 滤筒过滤器+15m排气筒(DA002)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滤筒过滤器+15m排气筒(DA002) 监测2天,每天3次
5 水喷淋塔+活性炭+15m排气筒(DA003) 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TVOC:《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六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表1中TVOC标准限值 水喷淋塔+活性炭+15m排气筒(DA003) 监测2天,每天3次
6 二级活性炭+15m排气筒(DA004) 颗粒物:《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加热炉二级标准,排放浓度按标准值50%执行; SO2:《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中燃煤炉窑二级标准,排放浓度按标准值50%执行; NOx:《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TVOC:《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六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表1中TVOC标准限值 二级活性炭+15m排气筒(DA004) 监测2天,每天3次
7 二级活性炭+15m排气筒(DA005) 颗粒物:《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加热炉二级标准,排放浓度按标准值50%执行; SO2:《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中燃煤炉窑二级标准,排放浓度按标准值50%执行; NOx:《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TVOC:《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六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表1中TVOC标准限值 二级活性炭+15m排气筒(DA005) 监测2天,每天3次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合理布局、墙体隔声、距离衰减、消声减振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合理布局、墙体隔声、距离衰减、消声减振 连续2天,昼间、夜间各1次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一般固废暂存间(80m2,位于1#厂房西南角),危险废物暂存间(20m2,位于3#厂房西南角) 实际建设情况:一般固废暂存间(30m2,位于1#厂房西侧),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位于2#厂房东北角)。变动情况说明:一般固废暂存间与危险废物暂存间位置调整、面积减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能力为50t,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能力为12t,可满足项目实际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储存量需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事故池(容积为15m3,位于污水处理设施旁) 实际建设情况:事故池(容积为15m3,位于1#厂房西侧)。变动情况说明:事故池位置调整,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未降低。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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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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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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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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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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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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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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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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