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翁坑河防洪工程设计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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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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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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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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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性质 文件发布人 公示发布时间
**省**市**县翁坑河防洪工程设计
**省**市**县翁坑河防洪工程设计
正常****
2025-05-20
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标人名称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合同签订人或其委托人全称 合同金额 合同单位(甲方) 合同单位 合同期限 合同签署时间 质量要求 合同主要内容 其他内容
**省**市**县翁坑河防洪工程设计服务合同
****114********2053240
****914********5563164
何海华****810.40
********
12025-04-30
一般要求\n5.1.1 发包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规范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违反法律和工程质量、安\n全标准进行设计服务,降低工程质量。\n5.1.2 设计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设计工作,并应符合发包人\n要求。各项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之间如对同一内容的描述不一致时,应以描述更为严格的内容为\n准。\n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n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适用的版本。基准日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n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规定\n的建议。发包人应在收到建议后 7天内发出是否遵守新规定的指示。发包人指示遵守新规定的,按\n照第 11条约定执行。\n5.1.4 设计人在设计服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及适应性,\n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n(1)中标通知书;\n(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n(3)专用合同条款;\n(4)通用合同条款;\n(5)发包人要求;\n(6)设计费用清单;\n(7)设计方案;\n(8)其他合同文件。
相关附件
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内容【门户前台展示,供用户下载】 盖章版合同---**省**市**县翁坑河防洪工程设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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