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能乡人民政府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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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等文件要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门户网站****人民政府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详细情况请查看附件。公示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疑问,****政府反映。联系电话:0876-****011。

附件:****政府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

2025年5月15日



****政府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检查依据

法定实施主体

法定行使层级

备注

1

地质灾害险情检查

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地质灾害点在建工程施工单位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五条: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政府

乡镇


2

农村住房建设检查

行政区域内在建农村住房施工单位

《**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 乡、****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违反城乡规划管理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配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厅公告第29号)第三十九条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集镇规划的,****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村庄、集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政府

乡镇


3

防汛检查

行政区域内防洪工程设施建设主体

《中华人民**国防汛条例》第十四条 水库、水电站、****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程规划设计、经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以及工程实际状况,在兴利服从防洪,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制定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政府防汛指挥部备案,并接受其监督。第十五****指挥部应当在汛前对各类防洪设施组织检查,发现影响防洪安全的问题,责成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不得贻误防汛抗洪工作。

****政府

乡镇


4

水库大坝、尾矿坝监督检查

****水库大坝、尾矿坝施工建设主体

《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三十六条 ****政府应当组****水库大坝的定期检查和监督管理。对未达到设计洪水标准、抗震设防要求或者有严重质量缺陷的险坝,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采取除险加固措施,限期消除危险或者重建,****政府应当优先安排所需资金。****水库,应当事先制定应急抢险和居民临时撤离方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尾矿坝的监督管理,采取措施,避免因洪水导致垮坝。

****政府

乡镇


5

对排水设施检查

行政区域内排水设施施工单位及管理单位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九条 ****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本地降雨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各种排水设施检查,及时疏**道和排水管网,****水库,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堤防等重要险段的巡查。

****政府

乡镇


6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行政区域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七条 ****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各类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三)对辖区或者管理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改正,****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政府

乡镇


7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行政区域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第二十五条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第五十二条 ****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省消防条例》第十一条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监督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单位落实公共消防安全责任。

****政府

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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